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下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规划》指出,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及种源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计算机软件保护制度,推进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带动技术产业升级。
《规划》提出,要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全面贯彻实施专利法,充分发挥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审理优势,强化司法裁判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职能,切实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实效。加强对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严格审查,推动行政标准与司法标准统一协调,提升专利授权确权质量。
在加强著作权保护方面,《规划》指出,加大对文化创作者权益保护,准确把握作品认定标准,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作品特点确定相适应的保护力度,使保护强度与独创性程度、中国国情相协调。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文化创作传播相关著作权保护新问题,完善司法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互联网领域法治治理。积极研究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明确司法保护规则。
在促进商业标志保护方面,《规划》指出,加强商标权司法保护,促进知名品牌培育和商品服务贸易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品牌强国建设。加大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惩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加强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切实遏制侵犯地理标志权利行为,保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在加强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方面,《规划》指出,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裁判规则,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建设,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机构布局;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竞争机制。 《规划》明确,到2025年,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司法公信力、影响力和权威性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激励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孙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