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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三庭负责人就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已于2022年3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就《解释》的制定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解释》的制定背景和经过。
答: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自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实践中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发布了《解释》。
问:《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解释》共24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适用范围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2. 对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认定作出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3.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4. 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问:《解释》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解释》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赔偿数额计算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标准。规定了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2. 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3. 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诉讼时效。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问:《解释》在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和法律责任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解释》对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了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的一般义务。规定了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2. 明确了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的特殊义务。规定了网络产品、服务具有以下情形的,经营者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一)提供显著、清晰、易懂的提示;(二)以显著方式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三)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相关信息;(四)对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3. 明确了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经营者违反上述义务,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问:《解释》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解释》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规定了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2. 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制度。规定了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3. 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规定了经营者违反上述原则和制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问:《解释》在与其他法律的衔接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解释》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规定了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了他人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2. 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规定了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实施垄断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3. 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问题。规定了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了他人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问:《解释》的施行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答:《解释》的施行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进一步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
2. 进一步细化了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认定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操作指南。
3. 进一步明确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诉讼时效等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4. 进一步明确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等问题,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版权申请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