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依据新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录音制作者首次被赋予了广播和表演获酬权。这意味着,6月1日起,不论是电台、电视台播放音乐录音制品,还是商场、餐饮、住宿、酒吧、健身、培训等营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还是网络平台的直播、数字音乐广播等使用场景都需要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 在此背景下,400家权利人于6月2日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主办的 新法环境下著作权集体管理问题研究与未来展望论坛 上联合发布《保护录音制作者广播和表演获酬权联合倡议书》,倡议广大录音制作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建立实现广播和表演获酬权的有效机制,打击各类侵权行为,维护录音制作者的合法权益。来自中国唱片、太合音乐、看见音乐、摩登天空等的嘉宾代表400家音集协会员单位参与倡议书的发布,中国唱片集团董事长房成义宣读了倡议书。 拥有胡桃里音乐酒馆等酒吧,餐饮行业的龙头企业合纵集团、福州诺亚方舟、杭州恒旺集团等带头响应对音乐录音制品广播权、表演权获酬权的保护,向音集协支付版权费。针对唱片权利人的联合倡议书,胡桃里音乐酒馆代表发言时说:我们作为酒吧行业的代表,愿意率先遵守著作权法,向音乐的制作者分享我们的经营收益,希望唱片公司制作更多更优秀的音乐,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使用人跟进,形成守法经营,尊重著作权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文化娱乐行业的繁荣发展。 音集协副理事长兼代理总干事周亚平对本报记者说,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的管理录音制品、录像制品及视听作品的集体管理组织,承担着包括录音制品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的报酬收取、转付等工作。自去年11月立法通过至今年6月1日新著作权法生效期间,为广播和表演获酬权保护音集协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包括市场调研、普法宣传,同使用者进行沟通等,才有了新法生效伊始的使用者主动交纳广播和表演获酬权版权费,才有了权利人版权费收入和新法生效的无缝连接。音集协的使命就是实现好、维护好权利人的权利,对于尊重版权者予以表彰,对于侵权者将予以打击,最终建立一个权利人和使用者共赢的良好的版权环境。 周亚平表示,对于广播和表演获酬权工作,音集协要做服务型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的著作权大数据管理系统就是要通过数字化的手段提升集体管理的效率、透明度以及给权利人和使用者带来的服务体验,以技术驱动提高集体管理组织的服务水平。
400 权利人发布保护广播和表演获酬权倡议书
近日,我们 400 位权利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了广播和表演领域的获酬权问题。在此,我们郑重发布本倡议书,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广播和表演获酬权。
广播和表演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带来了丰富多彩的艺术享受。然而,在当前的数字时代,广播和表演的传播方式和商业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权利人的获酬权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保护广播和表演获酬权,我们倡议:
1. 加强法律保护: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权利人的获酬权,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 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广播和表演获酬权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3. 促进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广播和表演产业的创新发展,为权利人提供更多的获酬机会。
4. 加强行业自律:广播和表演行业应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5. 建立合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获酬机制,保障权利人在广播和表演过程中的经济利益。
6.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在广播和表演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获酬权的保护。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广播和表演获酬权必将得到更好的保护,文化产业也将迎来更加繁荣的发展局面。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保护广播和表演获酬权而努力!
倡议人:400 位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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