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版权市场发展迅速,大部分读者已经习惯了阅读付费。 如今,社会整体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已经成为创作者的重要收入来源。但随着版权保护的深入,版权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冲突也在增加,对于版权人维权的结果争议也在逐渐增加。 版权诉讼屡见不鲜 近日,中文在线公司起诉多家公立学校、图书馆,称其公司获得巴金先生后人授权所有巴老作品的在线传播。随后,多所学校和图书馆被判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 中国著作权的期限是著作权人死亡之后50年,而著作权是可以被继承的,而巴金先生后人亦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授权中文在线进行著作权维权,单从原告层面,似乎法律逻辑是通顺的。但是从被告层面,我国对著作权是有免授权条款的。诸如《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以上这些行为都是不用获得著作权人授权,可以使用的。 但这些案件的核心纠结点,在于 在线传播 。一般情况下,学校通过校内网有限传播,非盈利性的供校内学生查阅的行为一般不会被追究版权,如果学校在校内网形成了可下载的电子文档,并被学生进行更加广泛的传播,则可能引起版权纠纷。审判过程中的细节最为重要。而在现实执法层面,著作权法虽然经历多次修订,但是对在线传播版权依然缺少条文细节。 所以,从法律层面,需要厘清的问题,在于公立学校、图书馆在提供在线传播服务的时候,是否导致版权内容被公开复制。如果有必要的防传播、防盗版技术保障,则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从道德层面,中文在线未经协调,直接诉讼的做法颇为不妥。根据《著作权法》第六十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于非盈利性组织,如果其在在线传播过程中出现了失误,一般采取的行为是调解,而非直接诉讼。中文在线这种诉讼模式,对于巴金先生作品本身也是有损害的,可以想见,未来巴金先生的作品将因为版权问题,而从教学体系中剔除,图书版权市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对于读者,没有巴金的作品,还有很多其他名家的作品,而对于巴金的后人来说,他们也希望巴金作品广为流传,而不是被剔除出院校图书馆,成为边缘作品。 化解版权问题的举措 同样是版权诉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赵德馨起诉知网侵权的案件则是另一个角度的问题。对于赵德馨教授的维权,大多数网友给予了正面评价。这里的核心区别在于:知网是盈利性的。和公立学校、图书馆的在线业务性质不同,由于是盈利性质的,知网不给作者版权费是不合理的,也正因为此项诉讼,知网开始向所有论文作者支付版权费。虽然赵德馨教授作品的传播度受到影响,但是赵教授维权的同时,也的确给大众提升了福利,增强了社会正能量。 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几年前的视觉中国,视觉中国通过图片版权去起诉自媒体人,被社会和媒体诟病。但实际上视觉中国最终的问题在于其没有获得图片版权授权,就以版权人的名义去诉讼对方,尤其是在自媒体领域。这也涉及到版权登记审查问题。没有独创性的公共标识,比如国旗是否能作为版权进行维权。 而《童话大王》郑渊洁通过著作权申请商标权,并进行维权新闻,又成为IP产权的一个新话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郑渊洁通过创作缔造了很多经典动画形象,而这些动画形象被商家大范围盗用,应用在商品上,而未经创作者同意。即使提前注册,在商标维权上面依然面临漫长的维权过程。 近几年,版权诉讼越来越多,是因为公众版权意识的觉醒,也是因为在线传播模式使得版权传播速度加快。 那么,如何协调双方关系?一方面,版权所有人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版权使用人想要合法地获取授权,能够正常使用。那么,如何协调双方关系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对非授权使用模式进行重新界定。比如图片版权侵权,可以通过 非盈利目的 和 注明出处 的方式,来获得图片使用权;比如图书版权侵权,可以通过 非盈利目的 和 校内网络传播 的方式,来获得著作权使用权。这里强调的主要是 非盈利目的 和有限传播。同样是著作,如果引用过来是为了推广商品,则必须缴纳版权费用。 二是,打通授权渠道。频次高、单价低的版权,需要打通快速授权通道。著作权人授权给平台,也是想要平台助推传播,而不是让平台阻断传播。所以,需要增加授权渠道来供使用者使用。当前互联网平台其实是很好的对接模式,通过多种形式的授权,来促进作品的传播。 三是,试读模式、会员模式和电子版购买模式。互联网的特色就是高速传播,开放共享,这和过去版权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冲突。过去很多年,我国网文领域开启的试读章节,后续购买的版权变现方式非常好地平衡了版权保护和传播。所以诸如日本这样版权管理严苛的国家纷纷效仿。 四是,打破版权垄断。在音乐领域,政策打破了独家授权,要求所有平台都可以平等获取版权方授权。这个措施很好地打破了部分互联网平台的垄断模式,更加适合开放的互联网生态。所以在版权维权,在图书、图片领域,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避免平台获得独家垄断,而出现资源聚集。 综上,笔者认为,版权利益需要版权方和使用方共同维护,道德约束往往难以产生作用。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是解决版权利益分配问题的关键,而法条还需要进一步地明确法律细节。尤其是互联网、数字出版物时代,需要更加适合数字出版时代的法律来规范。另外,也可以考虑利用区块链等手段来强化数字出版物的版权。(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盘和林:图书版权在线传播须打破平台垄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图书版权在线传播成为一种趋势。然而,当前图书版权在线传播市场存在平台垄断现象,这不仅限制了市场竞争,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打破平台垄断,促进图书版权在线传播市场的健康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平台垄断导致市场竞争不足,使得一些平台拥有过大的话语权和定价权,从而影响了图书版权的交易价格和传播范围。此外,平台垄断还可能导致消费者面临更高的价格和更少的选择,从而影响了消费者的福利。
为了打破平台垄断,促进图书版权在线传播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图书版权在线传播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平台垄断的出现。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平台的监管,要求平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推动行业自律。图书版权在线传播平台应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行业规范,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排除或限制竞争。同时,平台还应加强对版权的保护,建立健全的版权管理制度,防止盗版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三是促进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打破平台垄断的重要手段。通过技术创新,我们可以开发出更加便捷、高效的图书版权在线传播平台,降低平台的运营成本和交易费用,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是加强版权保护。版权保护是图书版权在线传播的基础。我们应加强对版权的保护,建立健全的版权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盗版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图书版权在线传播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总之,图书版权在线传播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打破平台垄断。只有加强监管、推动行业自律、促进技术创新和加强版权保护,才能建立一个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图书版权在线传播市场的健康发展。版权登记代办服务怎么办理版权登记申请版权哪里办理福建游戏人物设计版权登记直播电影版权申请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