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互联网法庭对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抖音 软件著作权人和产品运营商)诉四川海爪传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通过在线诉讼的方式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海爪传媒利用关联网站 海爪网 为微播视界平台下 抖音 账号买卖提供交易平台、信息发布场所、进行交易担保、账号估值和居间服务,并按照实际成交金额比例收取服务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海爪传媒为买卖 抖音 账号提供服务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未经微播视界书面同意账号不得进行转让或售卖等运营方的管理规范,对微播视界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该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海爪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微播视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万元。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某公司为抖音账号买卖提供居间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该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50 万元及合理开支 5 万元。
据了解,原告是“抖音”软件及“抖音”网站的运营者,被告某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上提供“抖音”账号买卖居间服务,帮助用户在网站上发布“抖音”账号买卖信息,并提供中介担保服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作为专门提供中介服务的平台,应当对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但其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放任用户在其平台上发布“抖音”账号买卖信息,为账号买卖双方提供了交易机会,从中谋取利益。
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50 万元及合理开支 5 万元,并在其网站首页连续 72 小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此次判决对于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提醒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加强自律,履行好平台管理责任,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版权注册需要多少钱湖北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四川图案版权申请摄影作品版权申请版权认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