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搬运”热门剧集,优酷被判侵权并赔偿
2024-10-28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优酷公司对《红色宝藏》等影视剧在其平台上的传播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判决优酷公司赔偿聚力公司13万元,维持了此前的一审判决。 聚力公司经版权方授权,享有《红色宝藏》《爱,来的刚好》《西山剿匪》《刀尖舞者》《浪花淘尽》等影视剧的著作权。在其对上述影视剧享有权利期间,优酷网上出现了用户上传的相关剧集内容,聚力公司随即将优酷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并索赔60万元。 优酷公司表示,上述涉案影视剧均系用户上传,其对用户上传涉案剧集的行为不构成